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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潜江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0-11-28 09:12:30   来源:    阅读:   保护视力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公司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公司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市高新投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高新投公司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基础组织,是党在高新投公司中的战斗堡垒,是党在高新投公司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宣传职工群众、凝聚职工群众、服务职工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 市高新投公司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公司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 公司党支部的设置和班子建设

        第   市高新投公司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委员。

        第五条 市高新投公司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公司行政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

        第 支委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任期内,委员出现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换届,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最多不超过1年。

    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按干部管理权限,选派公司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第   公司党支部书记特别是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应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公司党支部书记主持公司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公司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公司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公司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公司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公司党支部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公司党支部大会和公司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本公司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公司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二)抓好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好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三)团结带领市高新投公司全体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四)带领公司党支部委员会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带头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反映党员职工群众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同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八条   公司党支部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公司业务,工作能力较强,职工群众信任度较高,具有敬业、奉献和创新精神。公司党支部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委员。了解掌握本公司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规划设计主题党日活动、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向本公司党支部提出对党员表扬奖励的建议。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办理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等手续。做好党内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材料审核、公司党支部活动记录等工作。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二)宣传委员。做好本公司党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党课学习,拟定学习计划和方案,负责学习内容的确定、材料的准备和学习活动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办好宣传阵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本公司党支部工作。

        (三)纪检委员。对本公司党支部党员进行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纪律监督,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对党员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揭发以及党员的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帮助教育工作。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九条 市高新投公司党支部要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公司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全体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根基,保证公司业务经营与发展各项任务完成。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公司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公司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职工群众,努力完成公司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切实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和材料审核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向职工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重视在业务经营一线员工队伍中发展党员。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职工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职工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条 市高新投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公司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公司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一条 市高新投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是公司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周召开 1 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公司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公司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 组织生活

        第十二条 公司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 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第十三条 公司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公司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2次党课。

        公司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公司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第十四条 公司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五条 公司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公司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六条 公司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公司党支部委员之间、公司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 1 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公司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公司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公司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公司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八条 对于离退休党员,尤其是年老体弱或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公司党支部应从生活上、政治上关心他们,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学习,听取他们的意见,解决他们的困难,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公司党支部建设目标

        第十九 坚持市高新投公司党支部“五好”建设目标。

        (一)支部班子好。支部委员会能够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能带头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带头服务群众。党支部书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支部委员会成员职责明确,协调配合,坚强有力。

        (二)党员队伍好。党员普遍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在业务经营与发展、学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各方面表现突出,在职工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费缴纳及时足额。

        (三)工作机制好。公司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组织活动有场所,服务有阵地,服务载体形式多样,服务机制健全。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与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见成效。

        (四)工作业绩好。公司党支部能够协助上级党组织有效开展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够积极创新支部活动形式,开展各类特色学习和实践活动,特点鲜明、充满活力、吸引力强,成效明显。公司党支部能够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五)群众反映好。职工群众普遍信任,满意率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市高新投公司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同时废止。